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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岸带所制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实施办法、横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撰稿: 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7-08-14

  为了促进研究所科技创新,加速、规范科技成果转化,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调研,了解需求与关注点,经组织不同层面的多轮研讨,征求职代会意见,于近日正式制定实施《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横向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该两项办法注重管理的规范性,增加科研人员对于成果产出的收益,注重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有助于做活、做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此同时研究所也将通过顶层设计和项目驱动等做法促使科技成果产出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促生“三重大”成果产出,更好得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办院方针,促进研究所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加大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其中核心内容。2015年,国家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修订,国家有关部门、中科院、省市相继出台了若干新时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上述两项办法的出台也是研究所贯彻国家、我院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的务实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