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分院院长包信和、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思同志代表沈阳分院与分院系统7个单位的党委书记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会议由沈阳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思同志主持。签字仪式后,沈阳分院又集中组织各所领导学习了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通过对领导干部问责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和讨论,使与会同志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最后马思同志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说明,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起责任,并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到实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所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二是要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内容;三是各级领导要把握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既要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要抓好自己主管、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沈阳分院组织人事处)
中科院山东中心成为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9月24日,科技部发文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科发火[2009]555号),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名列其中。
此次公布的58家示范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产生的。
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是由中科院与山东省政府合作共建的。自2008年1月15日签约以来,组织了中科院沈阳分院、兰州分院、北京分院、上海分院等系统的研究所在山东实现技术成果转移和转化,组织了中科院等近40家研究所的专家对山东十七地市进行了产业科技需求调研,组织中科院的研究所与山东省地市政府、企业联合共建了20多个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为加快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对于认定为示范机构的单位,科技部将纳入创新环境与产业化建设的工作内容,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行为和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山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