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
简 报
第二十二期
总583期
沈阳分院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沈阳地区四单位所级系统实施工作率先整体通过验收
6月8日-9日,由院办公厅副主任、院A办主任丁二友同志为组长,院A办、院网络中心ARP项目中央支持组等同志为成员的验收小组,先行完成了沈阳地区4单位:沈阳分院、沈阳生态所、沈阳自动化所和金属所四家实施单位ARP所级系统实施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验收小组分别在各单位听取了ARP所级系统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依据《ARP项目所级系统(一期)实施工作验收规范》现场检查了所级系统中人力资源、薪酬、资产、科研项目等数据的完整性和实时性,各业务模块及网上报销系统的应用效果、薪酬发放情况、成本分摊情况、所级电政系统的使用情况等,并特别关注了系统管理和信息安全的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实地考察了ARP系统运行环境。经验收小组认真评议,4单位所级系统实施工作全部通过验收。这是在全院第一个完成实施工作并全部通过验收的地区。特别是沈阳分院机关,成为第一个完成实施工作的分院单位。
沈阳地区4单位实施工作先期整体通过验收,表现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从所级系统实施工作启动以来,各单位领导重视、分院协调得力、地区核心实施团队和各单位实施小组通力配合、同步推进,成效显著。沈阳地区4单位整体通过验收,为即将在全院开始的全面验收奠定了基础。
(沈阳分院综合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