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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金属研究所 刘言
2007年2月26日,中国科学院正式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宣言的形式公布科研行为道德规范并配合执行规范,也是中国科技工作者对社会作出的庄重承诺,具有重要的意义。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国与国之间竞争的核心与本质,是人类社会经济和文明发展的主导力量,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保障。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事业迅猛发展,我国广大科技人员在其中的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存在着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科技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甚至在极少数人中出现了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等严重违背科学道德的不端行为。据报道,2006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向政协委员们公布了他们的一个调查,在接受调查的180位博士学位获得者当中,60%的人承认他们曾经花钱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相近比例的人承认曾抄袭过其他学者的成果。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科技队伍的声誉和创新能力建设。
造成这些学术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的存在和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涉及科学家自身的行为准则和道德作风问题,还涉及单位、科学群体和组织评价科研成果的准则和方法问题。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的风气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教育部部长周济曾指出: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自律水平,使人们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要加强制度约束,加强规范管理,使人们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使人们不敢违背学术道德。为此,科学院发布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主要从更深刻的理性层次上宣示了科学的基本理念,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则对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前,1996年,中国科学院率先成立了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为全国科技界加强科学道德建设起到示范作用。2001年,为严以自律,并接受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中国科学院制定并通过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2003年,中科院将《中国科学院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印发全院,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院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2004年,中国科学院颁布了《关于改革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评价体系的决定》,并于同年向国务院提交了《我国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基本分析和建议》的报告。2005年,为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中国科学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创新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创新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的发布使科学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制度规范体系,可见科学院维护良好学术生态环境的决心。
作为研究所科技事业的服务部门,我们也应该学习、理解,并遵守《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同时正确宣传《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的内容和意义,为科研人员学习《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作为传播的途径和形式,我们还应该坚持不懈地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宣传科学理念,发挥新闻媒体喉舌的作用,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使大家对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是非清楚,旗帜鲜明,使“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中得到具体落实,为研究所内部营造良好、和谐的学术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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