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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辽宁省签订共建区域性创新平台协议

撰稿: 科技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4-10-24

  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之际,“中国科学院-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区域性创新平台”协议在北京签订。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辽宁省省长李希出席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主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推进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在辽宁部署实施,探索新形势下省院合作新模式,为辽宁全面振兴和创新型辽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中国科学院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共同推动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洁净能源实验室和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区域性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区域性创新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创新平台。 

  白春礼在座谈中指出,感谢辽宁省长期以来对中科院驻辽科研机构的支持、关心和帮助。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契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是我们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中科院驻辽科研机构有责任、有义务结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科研布局和方向,调整人员和资源配置,联合地方科研力量及企业,共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白院长指出,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科学院,对我院提出了四个率先要求,按照总书记要求,中国科学院制定了深化改革纲要,制定了“率先行动”计划。2014年8月8日,习总书记对“率先行动”计划做出重要批示,8月9日,克强总理、延东副总理也相继做出重要批示。我院正在推进“率先行动”计划实施,今天我们省院共建的区域性创新平台正是对习主席等国家领导人“率先行动”计划相关批示的具体落实。中科院还将全力支持中国科技大学在辽宁共建材料学院,帮助辽宁培养材料领域高端人才。  

  李希在座谈中指出,感谢中科院多年来对辽宁省发展一如既往的支持,辽宁省与中科院有着三十多年合作历史,也是我国第一个与中科院开展院地合作的省份,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39个项目在辽宁实施,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东北地区的振兴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作用。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发展现代服务业都离不开科技支撑,离不开中科院支持,省院共建区域性创新平台是中科院对辽宁发展的最大支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的重大举措。 

  李希指出,下一步辽宁的发展要向科技创新要生产力,中科院要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我们事业发展有很好的契合点。共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等区域性创新平台结合点找的准,落的实,前景广阔,辽宁省一定落实好。 

  根据协议,双方将依托中国科学院在材料、能源化工及机器人研发和产业化优势,结合地方需求,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与机制,共同建设国际一流的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共同支持洁净能源实验室建设,争取尽早进入国家实验室序列;共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推动建设以高重复频率极紫外高亮度相干光源装置为代表的面向国际能源科技前沿研究的世界一流科研平台。作为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探索跨部门跨行业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和全链条全要素贯通式科技新体制,政产学研用协同合作,提升研发原创能力和产业转化能力,实现材料科技创新能力国际领先,实现技术研发与应用无缝衔接,为辽沈地区产业升级改造提供技术支撑,把辽宁打造成全国最重要的材料研发、能源化工、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同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机器人旗舰公司。 

  充分发挥中国科技大学教育资源优势和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材料科学与技术研发优势,在沈阳浑南区共建中国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资源优势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能源化工科学与技术研发优势,围绕研究生培养,在大连长兴岛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张大煜基础学院。通过共建学院,积极培育一批高素质、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为“区域性创新平台”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为辽宁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中科院—辽宁省签订共建区域性创新平台协议

座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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