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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机关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撰稿: 监察审计室 发布时间:2020-04-15
  
  在完成沈阳分院机关职能部门调整及中层管理干部重新竞聘上岗之际,为深入落实院党组和分院分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分院机关全体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4月9日至10日,沈阳分院机关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计25份。其中,分院院长及分院分党组书记与分院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份,分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与各自分管的院长助理及部门负责人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7份,分院机关其他职工与所在部门负责人签订机关职工个性化廉洁从业承诺书16份。此外,在完成分院控股公司负责人变更调整后,还将及时组织签订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书。